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933513
大小:2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07
《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20010323(颁布时间)20010401(实施时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文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奖项的设置第三章 奖项的推荐评审与授予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奖励对本市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为
2、本市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及组织的奖励,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奖项的设置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每年颁发一次。奖项分以下两类:(一)突出贡献类。(二)科技进步类。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较大突破,在科学技术发展中作出卓越贡献的。(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第六条 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可以空缺。第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科
3、技进步类授予在下列方面作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一)完成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取得实用价值成果的。(二)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三)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中,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四)完成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五)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六)在实施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其结果已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所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七)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
4、发展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前款第(七)项重大工程项目方面的市科学技术奖只授予组织。对于为项目做出贡献的公民,由获奖组织或其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80项。第三章 奖项的推荐评审与授予第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第十条 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其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5、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各学科(专业)范围内市科学技术奖的初评工作。评审组成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聘任,其负责人应当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成员。第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及其完成项目,由下列途径产生:(一)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推荐。(二)市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推荐。(三)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四)两名以上科技专家推荐。第十三条 候选人完成
6、的项目应当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成果登记。第十四条 推荐单位应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提供候选人及其完成项目的有关材料。第十五条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根据相关标准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将获奖人选、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提出评审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评审委员会应当向社会公告拟奖人及其完成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的异议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八条 市科学技术奖突
7、出贡献类由市长签署证书并颁发奖金。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第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在科技三项经费中统筹安排。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第二十一条 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二条 参与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
8、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另设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项,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颁布的《广州市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