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调研视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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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08年财政对农村投入亿元,占两县财政总支出的52%;现有各类金融单位8家,其中涉农金融机构有5家,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家,分别是天骄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08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亿元,各项贷款61亿元,存贷比%,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亿元,占贷款总额的%。分县区情况如下:  **县现有人口163万人,耕地面积139万亩,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10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财政总支出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亿元,占总支出的%;现有各类金融单位8家,其中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有2家,涉农金融机构有5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6亿元,各项贷款36亿元,存贷比34%,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亿元,占亿元,占贷款总额的%。**县民间借贷非常活跃,民间闲置资金较多,各类民间借贷规模约有20亿元,其中以柳编业和造船业著称的三河尖乡,民间借贷规模常年在2亿元左右,有效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助推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县现有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79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财政总支出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亿元,占总支出的%;现有各类金融单位7家,涉农金融机构有4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1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存贷比%,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县、**县的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情况在全市具有代表性。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财政总支出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亿元,占总支出的%;现有各类金融单位19家,涉农金融机构有15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28亿元,各项贷款350亿元,存贷比%,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5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2%。  二、两县在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  **县、**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三农”工作,积极投入资金建设新农村,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缓解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做出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一是大力加强了农村资金投入。08年两县区财政共投入各类支农支出亿元,占两县财政总支出的52%;同时采取财政贴息、民办公助、担保贷款等方式,引导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县大力培育了发展投资公司、天骄村镇银行、金鼎投资担保中心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成立了农村合作银行。三是大力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支持农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简化信贷程序,缩短贷款时间,采取多户联保、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等金融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两县活跃的民间资本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补充。民间借贷已经成为农村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市存在农村金融体系基础薄弱,金融环境和信用环境差,农村社  会经济发展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难以解决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上、体制上、社会上、金融体系内部等等方面,可以说是长期城乡经济二元化发展所形成,是农村经济长期支援城镇建设的结果,只有客观全面的分析当前农村存在的金融问题,才能深入了解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资金供需矛盾。  1、政府财政对农村投入不足,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一是地方财政对农村  投入能力差,上级财政对农村投入散,对农村经济促进作用小。从94年分税制实施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不明晰,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对称,造成地方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可用财力少,对三农的投入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我市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主要集中于涉农部门经费和中央惠农支农项目的配套上,仅仅这些,便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难以维持。上级财政支农资金主要集中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教育、医疗、文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等各个方面,呈现分、散、小等特点,对农村的产业支持和经济拉动能力较小。二是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新农村建设特区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拉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是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区域内各种资源、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有力手段。但由于当前地方财政困难,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财政贴息、担保等政策性手段资金量较小,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不能充分引导县区内农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三是行政成本高。财政支农支出总额虽多,但多为对农民补贴性质资金,小而散,发放成本非常高。如08年全市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就有16项15亿元之多,范围涉及全市六百多万农民,基层财政所需要将这些补贴逐项、逐人、逐户登记审核发放,工作量巨大,行政成本很高。四是政府对农村融资缺乏系统支持,保障措施不到位。政府对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维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金融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建设等各方面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机构下乡缺乏有效保障。  2、金融机构存贷比较低,涉农贷款少。08年,两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合计167亿元,  贷款余额合计61亿元,存款与贷款差额106亿元,存贷比为%。在贷款中,两县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合计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其中农村信用社发放涉农贷款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对农村投放贷款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村涉农贷款很少。存贷比较低说明两现有大量资金被调拨到县区外或沉淀、滞留,一定程度造成信贷投放不足,致使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目前我市农村急需资金进行建设发展,但大量资金被抽离农村,造成农村资金需求矛盾。**县良种猪养猪场老板尹前国,在得到银行许可贷款后扩建养猪场,随后遭遇银行紧缩银根,贷款没有了,养猪场却建成了,造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  3、农村金融环境差,金融服务方式单一,不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要求。  涉农金融机构少,网点不健全,放贷规模小,金融产品少,贷款门槛高,中介收费高等因素造成农民及涉农企业贷款难。一是对农村融资的金融机构少,网点少。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面向农村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天骄村镇银行、邮政储蓄等少数几家。同时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不健全,金融服务不到位。08年**县农村金融机构25家,平均每个乡镇个网点,且服务功能单一,多为”存、汇、贷”三样业务,全县农村无一台ATM机,无法开展其他金融服务。二是放贷规模小,时间长。**县农村信用社由于贷款授信额度上收,乡镇信用社授信额度仅为一万元,超额部分需层层报批,贷款时间较长。**县申林茶叶公司在三四月份收购茶叶时申请流资贷款,等贷款批下已经超过三个月,早已过了茶叶收购季节。三是贷款门槛高,利率高。农行对农民小额贷款需要多人联保,邮政储蓄贷款需用未到期定期存单抵押,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被上收,超权限需报省联社批准。除款难贷外,利率也很高。08年**县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0%利率,个别贷款上浮130%,1-3年贷款利率达到%。四是贷款相关环节费用高。办理质押贷款时涉及的各部门及中介评估机构手续繁杂,收费较高,甚至相当于贷款利息,中长期贷款重复缴纳评估费用,更是加大了涉农企业的负担。  4、农村信用环境差,金融机构放贷存在困难。一是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担保抵押难。  目前银行认可的农业贷款抵押物较少,仅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有限几种,且抵押率较低,土地是50%左右,机器设备60%左右,商用住房70%左右,实际执行时更低,由于涉农企业可用抵押物较少,而且县区内担保公司较少或者没有,造成涉农企业贷款办理困难。二是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农业贷款风险较大。取消农业税后,原乡镇、村组举借的贷款难以偿还,有的贷款主体甚至发生了变化,无处还贷,金融机构历史呆账较多;另一方面,农业金融机构在依法收贷后执行难,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房贷的积极性。三是涉农企业及农业合作社财务不健全,管理不正规,不符合金融部门信贷要求。调研发现,大部分涉农企业没有建立现代化企业正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往往实施家族式管理,财务上是”一支笔、一个本、流水账”,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信用等级的评估和贷款的发放。四是农村土地、林业、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资料产权不明晰,金融机构难以实施金融创新。五是信息沟通不畅,缺乏融资平台。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平台。调研时许多银行表示,愿意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但是找不到号的贷款项目。企业有好的项目却找不到贷款的银行,政府为企业融资也很困难。  5、天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尙存在困难。**县天骄村镇银行是我市  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8年**县引进鄂尔多斯东胜农村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起人成立了天骄村镇银行,8月2日挂牌后,到12月底存款余额达10034万元,贷款余额2293万元,年底盈余241万元,天骄村镇银行自身的到了 发展,也有利的支持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需要。但天骄村镇银行年底存款余额1亿元中有5000万元是发起人企业存款,存在捧场现象,在业务开展中也存在知名度不高,存贷面窄,市场占有率低,涉农贷款少等问题,仍需要政府及金融部门帮助其打开局面,形成良性发展。  6、民间借贷资本尚未合法化,地下运作,融资风险高。**县民间闲置资本较多,民  间借贷行为也较多,规模巨大,但因没有合法地位,缺乏现代金融经营管理制度,造成借贷双方融资风险很高,同时由于缺乏政府和金融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容易造成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四、几点建议  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资金筹集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政府财政、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正确  统筹三者关系,结合新农村建设特区的总体规划,开源节流,良性发展,资源集中,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特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我们当前需要研究、探索、实践的课题。  1、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开辟源头,加强新农村建设特区金融工作的领导。  我市各级地方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规划者、领导者和建设者,要做好新农村特  区建设的资金筹集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搭建好新农村特区金融发展框架。一是积极争取特区政策,特事特办。作为新农村建设特区试点,特区建设应该有特殊的财政政策、特殊的税收政策、特殊的金融政策,鼓励尝试,加强监管事权下放,特事特办。如: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政策方面应积极的向中央、省争取特殊的财税政策,加大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在金融管理方面应该争取特区试点,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开发农村金融市场。在民间资本管理方面要大力搭建民间融资平台,支持帮助民间资本在农村发展成村镇银行等正式或非正式的金融机构。二是努力开辟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源头。当前我市财政的实力和新农村建设特区发展的财政资金需求有很大差距,开辟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源头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可以考虑的手段有:发行地方新农村建设特区债券、发行地方新农村建设特区彩票、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体成立新农村建设特区资金或基金、设立农村合作资金试点、鼓励上市公司、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公司债券、集合债券等等。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不能停留在为企业解决一事一时的位置上,应该认真加强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探索搭建地方金融发展框架,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融资框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环境的营造。金融机构是企业,追求利润防范风险是其根本所在,只有为金融机构营造了狼嚎的投资环境,才能有利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地方政府可以努力做到的有几个方面: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缺失和农村贷款有效抵押物的缺乏致使金融机构不敢贷款给农民,但我们应该相信绝大部分农民是讲信用的,各级政府可以组织农民以”多户联保”、”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取得信用贷款,也可以建立小额贷款担保等涉农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也可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当补偿,建立涉农贷款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和支持农村金融部门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提高其有限资金的流动性,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要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现象,在保护银行债券、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合法维护金融机构利益,逐步建设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出台农村金融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可以采取的手段有:对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放宽金融机构办理涉农业务条件,减免相关收费,成立涉农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农民取得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提供涉农贷款财政贴息等。帮助辖区内涉农企业规范管理,搭建融资平台。按照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严格财务管理,明晰企业所属财务的产权,方便银行对其信用评定及贷款办理。同时应加强银行、企业、政府之间信息交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搭建融资平台,为涉农企业获取贷款提供方便。明确农业生产资料产权,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申请抵押贷款。当前金融政策放宽了农业生产资料抵押贷款的范围,但农业生产资料产权不明在农村依然是普通存在,各级政府要帮助农民进行产权认定,明确划分土地、林权、农村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权所属,方便农民获取抵押贷款。清理整顿中介组织乱收费现象,简化职能部门贷款审核程序。对抵押贷款办理所需中介组织进行清理,减免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采取办法避免重复收费。职能部门进行涉农贷款审核要实施一站式服务,简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结时间,最大程度方便涉农企业及农民办理抵押手续。帮助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化组织鼓励同类中小企业进行横向联合。农民专业合作化组织在生产经营和金融融资等各方面较单个农民有很大优势,将同类中小企业横向联合或合并成为中等资质企业,在银行信贷上也较单个企业有更高的资信程度,既扩大了生产和发展,又方便了银行信贷,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五是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宏观调控作用,大力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政府财政资金是各级政府特区建设的指挥棒,新农村建设特区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只有在政府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与调控下才能发挥最大效益。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资源配置职能。充分使用财政担保、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等宏观调控手段,引导、调节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的资源配置,集中用于县区农业产业规划布局,有效促进县区内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在现行体制下,可按照以县区为平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形成合力模式来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使之服务于各县区新农村建设特区的整体规划。但支农惠农资金整合涉及部门多,政策要求强,需要党委政府大力推动。  2、各级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块尚未得到合理有效开发的巨大市场,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放开金融管制,鼓励进入开发的情况下,是各个金融机构的一次巨大机遇,先行进入便会取得主动,占有份额。各级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争取政策,采取措施,积极行动,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一是抓紧制定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当前党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抓紧制定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这为我市新农村特区发展带来了有利机遇。2009年元月份,全市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就达到了50多亿元,如果按照政策操作,全年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注入资金100亿元应该没有问题。金融部门应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行动起来,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发展提供金融帮助。二是积极实施信贷创新,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国九条》、《金融三十条》和《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出了明确意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对此提出了要求,我市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多争取政策,认真开展试点,积极在农村实施信贷创新,大力开展小额涉农贷款等新金融业务,努力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网点和金融服务的建设。当前我市农村金融网点比较全面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全面开展对农民信贷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村金融网点的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信用卡服务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从另一方面说,如果金融网点遍布乡镇,每个农民都能有一张银行卡或储蓄卡,每年我市15亿以上的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就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发放,既方便了农民,减少了政府发放成本,又为涉农银行增加了稳定的储蓄业务。四是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水稻保险、小麦保险、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积极发挥保险公司投资和融资功能,以债权形式投资购买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养老、农村医疗等方面建设;充分发挥保单借款和质押贷款功能,与银行信贷结合起来,为信贷抵押物提供财产保险,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保证保险,为申请小额贷款的农民提供定期寿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散商业贷款机构的贷款风险,帮助农民更容易获得小额贷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3、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积极引进资金成立村镇银行。目前我市各县区农村民间资本和返乡资本较多,  各县区可以参照**经验,积极引进外资或帮助民间资本成立村镇银行,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打开局面、发展壮大。二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业合作银行进程,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业合作银行后具有更大的金融活力和信贷能力,由于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市农村融资的主力军,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加快改制进程,充实资本金,防范金融风险。三是成立各种形式的担保公司,为中小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08年**县金鼎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9863万元,引导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资金3亿多元,企业实现利润3000余万元。四是放宽农村市场准入政策,允许各类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市场。积极向金融监管部门争取市场准入政策,允许够条件、有意愿的各类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设立金融网点,开展涉农金融服务,实施平等竞争,充分发挥地方银行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4、帮助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法律框架下开展金融服务  从在两县的调研中可以发现民间资本在农村金融领域非常活跃,民间借贷在农村长  期存在。当前政策余金融环境已经允许民间资金组织及民间借贷行为在法律框架下开支金融服务。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应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并逐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帮助其发展成为正式或准正是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壮大农村金融市场,形成良性竞争,另一方面可以将地下运行的民间融资浮出水面,规范化运行,防范金融风险。  5、尝试成立土地流转机构和流转平台,实施土地金融化经营  土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是当前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尝试成立土地  流转机构和流转平台,加快促进土地流转集中,实施专业合作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将土地使用权与农业保险、银行信贷结合起来,使土地使用权及农作物作为抵押物进行信贷,实现土地使用权金融化,进一步扩宽农民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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