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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建[2011]57号)发布时间:11-04-28印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为顺利推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我局制定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此细则,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及下属质监、安监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8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
2、则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9第一条为顺利推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市住
3、建局办理施工许可的市管工程。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申报、安装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应提供施工单位与视频监控运营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备案。协议书签订遵循以下步骤:一、施工企业提供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图中总平面布置图;二、施工企业与市安监站、视频监控运营单位共同确定视频监控点设置的数量、位置、高度及各监控点安装时间,并将上述内容在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上注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视频监控布置图。视频监控点的设置应保证至少一个监控点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进度。三、施工企业与视频监控运营单位签定协议书,视频监控布置图为协议书的附件。第四条协议签订后有任何变更,均须到市安监站备案。第五条
4、视频监控运营企业根据协议书,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安装监控设备,施工企业应给予必要的便利。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9第三章监控系统信息的采集第六条工程完成安全报监手续后,3个工作日
5、内由安监站负责录入工程概况及报监资料;第七条由安监站通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5个工作日内到监控中心采集照片信息。第八条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应到安监站、其他岗位人员变更时到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人员持身份证、变更审批表至监控中心重新采集照片信息。第四章监控系统的使用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供市住建局机关、市安监站和市质监站远程网络监控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不对其它部门开放,在保证市住建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控制权的前提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与运营商协商,确定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方法。第十条
6、市住建局建管科、市安监站、市质监站派专人组成监控小组,负责视频监控工作。第十一条检查时间:从视频监控安装之日起至视频监控同意拆除之日(以市安监站签发的同意拆除意见为准)止。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
7、andachieve9第十二条检查对象、检查频率:一、一般监控对象:监控小组对其检查每两星期不少于一次。二、重点监控对象:以下工程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一)存在重大危险源;(二)市质监站、安监站经监督抽查发现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三)责任主体存在不良行为被市住建局确定为有必要重点监控的。监控小组对重点监控工地实施重点检查,每星期检查不少于一次。三、责令停工或局部停工的工地被市住建局、市质监站、安监站发出局部暂缓施工或责令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