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910841
大小:98.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30
《票据复习知识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各位复习财经法规的学员:你们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内容较多,有些章节的内容因为属于大家初次接触,大家会感觉不是太好接受,例如我们刚刚复习到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有关票据的内容,现将其要点上传,希望对大家复习能有所帮助!票据结算方式:三种——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汇票(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出票人是法人或组织,付款人可以是法人、组织或银行。)•(一)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1、银行汇票•(概念、基本当事人、分类、使用范围、记载事项、提示付款期限、办理和使用要求)出票银行——既是出票人,又是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概念: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
2、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基本当事人银行现金汇票——可以取现银行转账汇票——一般用于转账,不用于取现分类•使用范围(who,where,what)•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必须记载,欠缺无效。•七个:出棋(出票日期)、出票(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收款人名称)付(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承诺)•(2)相对记载事项:应该记载,但没记不影响汇票的效力•①付款地:如果未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②出票地:如果未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3、、住所地•(3)非法定记载事项:记或不记都不具有汇票效力•如合同号码,与票据关系本身关系不大。••提示付款期限(不是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可以理解为到期付款日)•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期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谁开的找谁,与转账支票类似)•办理和使用要求(申请人申请出票银行受理办理结算)•①申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必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只要有一方为单位,则不得填写“现金”字样。•②受理: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③持票办
4、理结算: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应在出票金额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不得背书转让)•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不得背书转让)•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汇票无效。•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现金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转账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2、商业汇票P96•(概念、基本当
5、事人、分类、使用范围、记载事项、出票的效力、承兑、付款、背书、保证)•概念: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基本当事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按承兑人不同分类使用范围: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必须记载,欠缺无效。•七个:出棋(出票日期)、出票(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收款人名称)付(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
6、委托)•(2)相对记载事项:应该记载,但没记不影响汇票的效力•①付款日期:如果未记——见票即付•付款日期的记载形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②付款地:如果未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③出票地:如果未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3)非法定记载事项:记或不记都不具有汇票效力•如合同号码,与票据关系本身关系不大。••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对出票人——不产生直接付款义务,只承担法定担保义务,即担保汇票的承兑和付款。•付款人——承兑前,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但一旦承兑,则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收款人——取得汇票后,成为第一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一方面
7、就票据金额享有付款请求权,另一方面,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即享有追索权。•商业汇票的承兑•仅限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个月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承兑成立——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天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承兑的效力——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