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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息司法解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息司法解释曹凯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及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及司法解释3月21日,投融贷姚总组织大家学习了关于投融贷民间借贷加盟业务中民间借贷利息的详细法律知识。“民间借贷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民间借贷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姚总在开始讲解借贷利息的性质,然后具体分析了几大要点。1.民间借贷利息不约定的:《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民间借贷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民间借贷利息。2、民
2、间借贷利息最高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民间借贷利息不予保护”。央行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即意味着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民间借贷利息不予保护。3、民间借贷利息纠纷产生原因(1)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民间借贷利息,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
3、款及民间借贷利息事实。(2)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民间借贷利息的,一般情况下都认定不支付民间借贷利息。4、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处理原则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民间借贷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民间借贷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4、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利息的,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5、逾期还款借贷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逾期利息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理由是双方当事人仅对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进行了约定,对逾期部分并未明确约定,不能进行意思推定。因此,应当比照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的民间借贷案件,逾期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划出利率红线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划出利率红线:24%和36%新浪科技
5、讯8月6日下午消息,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规定称,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出现井喷式发展,在一年之内由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从而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我国已经形成了有别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在当前涉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规范缺失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国网络小额借贷资本市场良好发展,本《规定》
6、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规定》明确表示,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7、65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
8、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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