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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1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增收节支,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促进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校财务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收费,统一管理票据,统一管理账户,统一管理资金收支和统一会计核算。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坚持““适当从紧、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二
3、)收入预算坚持稳健性原则,没有把握的收入只能积极争取,不能纳入预算。(三)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第七条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的方法由财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学校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任务及校内各级单位所报预算,按综合平衡的原则,编制出预算方案。第八条学校预算的审批程序由各部门上报年度经费预算,财务部门提出年度预算方案,经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提交党委会审定。预算一经审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第九条学校预算的执行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4、。在校长领导下,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年度预算,校属各部门在学校预算核定的经费指标内负责经费收支管理及使用。预算确定后,任何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预算,不得超支。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条学校收入是指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种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一条校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各种活动,需要收费的必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收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收费;学校各项收入应由财务人员或经财务部门授权的人员收取。校内各项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并按国家批准的收费范围、
5、收费标准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和购买票据。第十二条校属各单位之间收费结算,必须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或学校批文为依据,实行转账结算,不得支付现金。第十三条校属各单位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在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前提下,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费分配。严禁将应上交学校统一核算的资金截留,私设“小金库”,严禁将收入自设帐目坐收坐支。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第十五条各项费用支出必须要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各种报销凭证,必须严格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财务处
6、有权拒绝报销,对于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求补齐手续后才能报销。第十六条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1.各部门报账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经财务部门稽核岗位人员稽核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手续完备性,再根据审批权限报相应审批人审签。2.凡支出均须经各业务发生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中包干经费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专项经费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进行管理,所有开支必须先作预算,经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具体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报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以及学校统一经费
7、(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开支还需经校长审批。3.专项劳务费、加班费等,不论金额大小,均须写明事由,报部门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定。4.对外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含餐费、礼品、用车等),需事前报告分管校领导,1000元以上的需造出预算,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帐时需附上审批表,所有票据经校财务部门审核后,交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5.水电费、公用电话费、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医药费报销等相对比较固定的开支报销可由有关职能处室经办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6.购物资单项批量在5万元以上、设备单件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批量价格在5万元以上,基建
8、维修项目在5万元以上,要求后勤部门组织集中采购;拟购物资价值在0.5万元以上不足1万元,批量价格2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在资金落实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审计、监察、财务、工会、法律事务等),以合适的方式共同采购。拟购物资在0.1万元不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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