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204345
大小:4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0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笔记重点押题 预测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重难点分析目录1.公证与公证制度的概念。2.公证协会的概念及其属性。3.回避原则。4.公证事项与公证执业区域。5.申请6.提存公证的概念。7.公证员的义务。8.公证的效力。9.公证法律责任的承担原则10.房屋买卖合同公证。11.劳动合同公证。12.继承公证。13.收养关系公证。14.生存、住址公证。15.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综述。16.法人资信公证。17.对涉外公证文书的认证18.律师的概念19.通过考核取得律师资格。20.合伙律师事务所21.律师协会的性质和宗旨22.保密原则的例外23.拒绝辩护、代理权24.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25.刑事辩护制
2、度概述26.自诉案件律师代理的步骤和方法27.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权限28.律师在行政诉讼代理中的权利义务29.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案件种类30.法律援助的范围31.律师见证32.法律顾问概述33.法律咨询的概念、特点和意义34.国际融资租赁中的涉外律师实务35.涉外房地产投资开发中的律师实务重难点分析答案1.公证与公证制度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
3、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公证制度的广义内容应包括公证法与公证证明活动两方面内容。公证法是进行公证活动所适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既有实体法的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公证法与公证证明活动的关系是规范与被规范对象的关系,从而达到正确调整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目的。2.公证协会的概念及其属性。公证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国公证协会原名为中国公证员协会,2005年8月28日颁布的《公证法》将其改称为公证协会。1990年3月30日,中国公证员协会(ChinaNotar
4、ies’Association)在第一次全国公证员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这次大会审}义通过了《中国公证员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的领导机构。除了全国性的公证协会外,各地方还相继成立了省一级的公证协会。1994年召开的中国公证员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公证员协会章程(修改稿)》,1995年5月29日,中国公证员协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公证员协会章程》,该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999年、2002年该章程又再次修改。中国公证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教育全国会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
5、监督会员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繁荣发展我国的公证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而奋斗。《公证法》将公证员协会更名为公证协会主要考虑了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我国公证员协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能是促进公证机构的交往,但随着我国公证事业的蓬勃发展,协会的职能不断扩展,协会的行业自理职能需要加强;第二,我国公证业实行机构本位主义,而非公证人本位主义,公证员协会实际上是指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行业自治组织,公证员协会的名称不能涵盖公证机构在内,因此在《公证法》中确定了公证协会的名称。3.回避原则。回避
6、,是指某个或者某几个公证人员不参与与自己和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公证,以防止因执法不公,而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我国《公证法》第23条第3项和司法部发布的《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23条第3项,都对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应当回避的事项作了具体规定。认真贯彻此项原则,一则可以防止办证人员因沾亲带故,对公证事项先人为主,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公证,作出不公正的偏袒证明。二则可以避免引起他人对公证工作的嫌疑和非议,以利于公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做法有下述几方面:(1).公证员应回避办理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公证事项。在办理公证事务中,如果遇有公证员本人为申请公证
7、事项的当事人时,当然应当回避.这是显而易见的问题。(2).公证员应回避办理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凡是遇有公证事项的办理结果直接涉及到公证员本人切身利益的,公证员应当依法回避办理该项公证业务(3).公证员应回避办理本人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公证事务,这既是《公证法》明确规定的,也是在公证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根据有关法律和习惯做法,回避可分为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不同形式。自行回避,是指办理公证的公证员遇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事项时,自觉主动地退出对该项公证事务的办理。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某个或某几个公证员不参加
8、承办本人的公证事项。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而且贯穿于公证的全过程,在公证的开始和进行中均可提出回避。当事人既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